项目名称: 电信市场和服务依法行政监管能力提升支撑项目
为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提供电信市场和服务依法行政监管能力提升支撑,需全面掌握电信市场与电信服务管理各项政策法规要求,在信访、举报、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支撑意见和交流研讨服务(详 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发售形式
发售时间: 202 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22 日止,每日上午 9:00-11: 3 0,下午14: 3 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形式: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标书,供应商请于标书发售期内,发送邮件标明 “获取磋商文件”,同时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wang lu @nmca.gov.cn。
截止时间: 202 6年10 月 27 日 上 午 9:00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呼伦南路 73号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六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呼伦南路 73号
联系电话: 0471- 5162398